重庆将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等纳入公益诉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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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4月10日电 (记者 刘相琳)记者10日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,该院出台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明确提出将公共安全、互联网公益保护、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、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、消费者和投资者权利保护等5个领域纳入公益诉讼案件范围。

重庆将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等纳入公益诉讼

据介绍,在公共安全领域,《指导意见》列举了六项具体情形,涉及生产安全、基础设施安全、职业病防护、消防安全、卫生安全、交通安全。

在互联网公益保护领域,《指导意见》列举了六项具体情形,涉及个人信息保护、网络系统安全、网络实名制管理、网络空间净化、违规开展互联网金融。

在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领域,《指导意见》列举了六项具体情形,涉及文物保护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、公序良俗及核心价值观保护、国家尊严和英雄烈士权益保护。

在未成年人、妇女权利保护领域,《指导意见》列举了六项内容,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、未成年人教育和劳动权利保护、妇女就业平等保护。

在消费者、投资者权利保护领域,《指导意见》列举了四项具体情形,涉及产品缺陷损害消费者安全、经营者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损害消费者安全、虚假宣传或内幕交易损害消费者、投资者权益和侵犯消费者、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。

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五部负责人庞伟华介绍,重庆检察机关今后在履职中发现在上述领域,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,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,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,可按照规定启动公益诉讼程序。

目前,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包含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国有财产保护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“4+1”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。重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梁田表示,《指导意见》出台后,重庆形成了“4+1+5”的检察公益诉讼十大重点领域。

据了解,重庆检察机关2019年共立案“4+1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44件,提起公益诉讼76件。同时,重庆检方探索在文物保护、公共安全、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等其他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,发出检察建议26份。 【编辑:房家梁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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